为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,脱贫任务如期完成,班玛县聚焦中央、省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,坚决查处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。
一是深挖问题线索,强化管理处置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信、访、网、电“四位一体”举报平台作用,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信访举报工作,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受理”原则,做好信访件分流、移送、督办工作。加强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办、扶贫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等部门联系沟通协作,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,建立“五个专项工作”问题线索台账,指定专人负责,定期汇总统计,实行销号管理,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。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处置,严格按照“拟立案、初核、谈话函询、暂存、了结”五种方式规范处置,严防案源线索流失。
二是实行联系包抓,强化督导检查。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工作制度,由县委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带队,采取不打招呼、随机抽查、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,深入全县八乡一镇贫困村、贫困户家中对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帮扶情况进行暗访,重点检查贫困户档案信息的真实性。对于档案资料不规范、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的一律发出“班玛县扶贫暗访检查督办单”,要求限期整改,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三是加大直查直办力度,强化通报曝光。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,紧盯群众反映强烈、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的问题线索,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“零容忍”,实行提级办理、优先办理,由县纪委监委抽调专人,直查直办、快查快办,持续释放违纪必究、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。
同时,县纪委监委通过党风廉政巡察、联组巡查等形式,定期组织协调审计、财政、扶贫等部门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,对在扶贫工程项目建设中工作不实、底数不清,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暗箱操作,雁过拔毛,监管不力,滞留、截留、挪用、骗取扶贫款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。
上半年,对扶贫项目建设滞后的3个乡镇、3个行业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,扶贫领域问题约谈9人次,诫勉1人次,通报批评10人次,党内警告4人次,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。